一、申请材料
(一)住房保障申请表、租房情况调查表;
(二)单身低保城镇家庭或单身女满45周岁、男满50周岁的低收入城镇家庭,两人以上(含两人)户口具有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关系的城镇家庭的户口簿、身份证;
(三)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低保证或《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》;
(四)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房产证明;
(五)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租房证明(不能借住或租住具有法定赡养、扶养、抚养关系亲属的住房);
(六)婚姻证明(未婚的提供未婚?#20449;?/span>);
(七)优抚照顾对象?#35748;?#20851;证明材料。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属地社区申请;
(二)属地社区受理、初审、公示;
(三)属地乡镇及民政复审、公示;
(四)县住保中心审核、公示;
(五)发放租赁补贴。
三、办理时限
(一)法定时限:135个工作日;
(二)?#20449;?#26102;限:90个工作日。